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除了会产生共同财产之外,相应的也会有债务的出现。那么无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接下来就有小编为大家来解答,如果途中有疑问的话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一、桂林婚姻家事律师解答无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第三人如何区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寻找正确的债务人,可以从以下两种情形考虑:
1、知道约定的怎样清偿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第三人如果是知晓夫妻双方另做了财产约定的,应该按约定的对应清偿对象。
2、不知道约定的该怎么清偿
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桂林婚姻家事律师解答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用于日常开销,或者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家具等等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每个父母都有抚养自己孩子的义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出门在外,吃饭应酬是难免的事情。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生产、经营,还是双方生产、经营,只要共同享用了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利益,就应当共同承担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夫妻协议约定的,就算最后带来的利益不是共同享用的,也应该共同承担。
通过学习了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
桂林婚姻家事律师。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fawu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